2024-11-14 17:00:5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范瑾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荣获“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常德中院行政审判庭干警。
常德中院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在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理念,创新实施“四+四”工作法,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办理救助案件127件,为149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19.88万元。
提高政治站位,推行规范化。常德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一项暖民心工程。不断加强机制建设,辖区内9个基层法院均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先后制定《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指引(试行)》等制度,切实规范救助办理。
改变立案方式,推行诉讼化。常德中院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后,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诉讼化改造,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方式由行政审批制变为立案审理制,对司法救助案件的材料审查和案件审理进行归口管理,使司法救助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创新救助机制,推行实效化。针对救助需求大、救助资金不足的现状,积极探索拓宽救助资金渠道,增加司法救助金额,有效缓解救助资金不足难题。拓展救助渠道,推行多元化。针对生活特别困难、金额较大的救助对象,纵向上积极向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等单位争取支持,横向上积极向妇联、教育等机关事业单位争取支持,适时向受害人相关行业的民间组织争取支持,实现救助资金最大化。2022年,李某因舞蹈培训时受伤导致一级伤残,经多部门共同努力,先后救助李某75万元,并将其纳入教育基金长期资助对象。
下一步,常德中院将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畅通司法救助申请渠道,深入探索、积极创新,健全司法救助保障体系,发挥司法救助最大功效,努力让司法救助制度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实现救助方式多元化、救助效果最大化。
组稿:周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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