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6 01:28:36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李娟燕
“学校周边的流动小吃摊不见了,接送孩子也不堵车了。”近日,双峰县检察院开展的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问题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回头看”现场,一位学生家长对检察官说。
这样的转变,来自今年4月朱姣红领衔的县人大代表团提出《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提出要加强中小学校外食品摊贩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县人大将代表建议抄送至县检察院。
收到线索后,双峰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组织检察人员开展调查核实。
“你是否有健康证?”“这个火腿肠是从哪里购入的?”检察干警随机走访了双峰县丰茂学校、城北学校等中小学校周边,对摊贩经营者持证情况、食品包装标识标签、卫生经营状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有些食品摊贩经营者在制作、销售食品过程中未戴口罩,部分经营者既未办理健康证,也未办理食品摊贩登记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大量食品流动摊贩在校门口扎堆摆摊、占道经营,严重堵塞道路交通,影响行人通行安全。
今年8月,县检察院依法向校园所属辖区的永丰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开展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临时设摊区域划定、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等工作。同时加强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保障在读学生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为提升检察建议办理质效,双峰县检察院联合永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大队、永丰市监所、永丰水陆派出所、辖区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共同召开校园周边食品摊贩整治工作调度会。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阐明办理案件的法律依据、现实意义,参会单位就联动配合、各方职责、整改方式和时限进一步达成共识。
10月20日,县检察院收到永丰街道办事处的检察建议回复,称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据悉,永丰街道办联合城管、市监、公安交警、学校等相关单位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在各学校周边离校门口100米外区域划定专门的食品摊贩经营点,劝导教育流动摊贩40余起,逐户发放《规范经营告知书》,并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管理等安全知识,督促摊贩及时办理健康证和食品摊贩登记证,同时安排专人开展定期巡察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管,防止反弹。
11月5日,双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前往城北学校、丰茂学校的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共同对检察建议的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督查,发现学校周边摊贩整齐有序、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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