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开龙 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4-11-18 08:52:31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文明乡风、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基础性工程,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精神保障和动力支撑。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切实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移风易俗。”
近年来,绥宁县结合本县实际,通过开展乡村治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等工作,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绥宁县是一个少数民族大县,辖8镇9乡235个村(社区),境内居住汉、苗、侗、瑶、壮等29个民族,有8个民族乡,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3%,少数民族与汉族交错杂居,县内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入交融文化,绥宁县把阵地建设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近几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因民族矛盾而引发的事件,2023年11月,绥宁县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绥宁充分利用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阵地资源助力乡村治理。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依托全县235个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资源,每月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文化、健身和科普宣传等五类活动。
2023年期间,活动达万余场,通过落实“五个一”举措(因地制宜开展一轮环境整治宣传、健全管理一支文明实践劝导队、创作演出一批优秀作品、完善落实一项村规制度、建立健全一个激励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移风易俗宣传,让文明在乡村蔚然成风。
文明典型选树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绥宁县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通过多种举措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这些文明典型的事迹在全县广泛传播,成为各民族群众学习的榜样,激励着大家践行文明行为,弘扬崇德向善之风。2024年,来自不同民族的游国平、陈远家获评“湖南好人”,龙运跃分别获评“湖南好人”和“中国好人”。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犹如一颗颗文化明珠,成为理论宣讲、市民教育、文化活动等的重要阵地,每月定期组织群众参与各类活动。站所内的舞台,更是成为乡村春晚、文艺汇演等活动的举办地,解决了以往活动场地难寻的问题,广大群众在这里共享文化盛宴。
农家书屋为各民族村民提供了知识的宝库,健身设施让大家在劳作之余强身健体。不同民族的村民们在这里交流互动,文化阵地成了民族融合的大舞台,进一步筑牢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基。
妇女力量在绥宁县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唐家坊镇的湘妹子能量家园,以妇女同胞为主体,通过积分兑换奖励的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目前发展了唐家坊、赖梅村、曾家湾村,注册志愿者2000余人,每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已有655人兑换了积分。
这些来自不同民族的妇女们,在活动中携手合作,将本民族的特色文化融入其中,不仅调动了自身积极性,引领着乡村文明风尚,还通过“党建+妇建”模式,推动了公益服务事业发展,为民族融合和乡村治理增添了一抹亮丽的巾帼色彩。
“一、不得打架斗殴,押宝抽大烟,偷盗财物,违者罚打更半年。二、男女不得私通等伤风败俗,违者驱逐出寨,终身不得上萨坛……”进入乐安铺苗族侗族乡的大团村,《大团侗寨款约》赫然醒目,时刻提醒着村民要遵纪守法。
大团村结合侗寨特有的民族习性、乡土文化,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以侗寨独有的生产生活习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具有浓郁侗寨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推动法治与民族文化完美融合,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村民自治,从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民族文化结合,通过典型示范崇德、传统文化养德、乡风文明扬德,从而实现新时代文明村寨目标。
同时,村集体督促老年协会、孝善理事会主动挖掘和宣传侗文化,组织民俗文艺宣传队坐歌鼓楼,普及家训、家规,移风易俗。如今的大团村,村级治安秩序良好,乡风文明大幅提升。2023年9月,大团村获评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绥宁县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红色基因传承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一环。
中国工农红军先后四次征战绥宁,留下了丰富的红色遗迹和故事。贺炳炎师长在瓦屋塘镇皮叶村留下来的“硬骨头”精神,吸引着全国各地游客前来接受红色教育,各民族群众纷纷投身其中,在传承红色精神的过程中,民族凝聚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民族融合更加深入,共同铸就了乡村精神高地。
绥宁县还创新地将人居环境整治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落实“五个一”举措。在整治过程中,各民族群众齐心协力,将本民族的环保理念与传统习俗融入其中。
在河口苗族乡多逸寨村,一条条干净整洁的青石板路交互联通,一栋栋优雅别致的吊脚楼坐落山间,一排排柴草摆放得横竖交错整齐有序,村庄处处焕发着勃勃生机,呈现出一幅“村净、景美、人和”的美丽宜居乡村新画卷。通过尊重各民族自然的传统在环境整治中得以体现,不仅让村庄从“脏乱差”变为美丽宜居的小村庄,还增进了民族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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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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