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 16:51:4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钟玲)近期,湘阴县人民法院综合庭调解11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购房业主支付房屋面积差价款、返还代偿的银行按揭贷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为房地产企业快速挽回多笔资金损失。
该房地产公司与各购房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均约定,业主所购商品房在交付时,如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另,该房地产公司和部分业主共同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贷款/担保合同》,约定购房业主以所购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若未依约还款,则由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购房业主的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后经测绘院实测,存在实际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预测建筑面积情况,各购房业主应当补交面积差价款1.2万元至1.8万元不等。此外,因部分业主未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如期还款,银行直接从该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抵付按揭房款。后该房地产公司多次向以上欠款业主催款均未果,遂诉至法院。
本院受理上述系列案件后,承办法官主动上业主门进行调解,经过与各业主面对面的解释说理,各业主均认可确应支付面积差价款以及未及时支付贷款的事实。对于当场履行的业主该公司主动撤回诉讼,对于确有资金周转困难的业主,本院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分期分批履行,且该房地产公司均自愿放弃违约利息损失的主张。
该批案件的快速调解,真正体现了“案结事了才是硬道理”的司法审判理念,有效维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组稿:曾雨田
责编: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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