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执行破产“双向奔赴” 营商环境往优发展

    2024-11-19 16:53:1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高千智)涉企案件执行往往面临着经营状况调查难、企业财产处置难的困境。如何实现涉企案件债务有效集中清理,妥善处置破产衍生诉讼?今年以来,津市市人民法院建立由原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与审判部门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直接参与破产案件审理的制度,实现了从原有的“执破衔接”到“执破融合”的升级。

从执行与破产的“相对独立”到“双向奔赴”,该制度的设立充分整合不同程序资源优势,破产法官提前介入执行处置,执行法官直接参与破产审判,实现破产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审理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切实强化案件执行与破产审判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执行查控与破产清偿的优势,更好地厘清破产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优化破产财产处置、推进破产案件审结、顺利化解执行积案。

下一步,津市法院将进一步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深度融合、落地落实,化解执行不能难题,促进经营失败的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实现市场资源再配置。以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救助方案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助力破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优发展。

组稿:马志军

责编: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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