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20 09:39:4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文艺)今年4月以来,湖南开展的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有效激发了我省消费市场潜力。然而,全国各地也发现一些违规违法交易和套补骗补等行为。为规范我省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商务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简称《告诫书》)。
《告诫书》强调,禁止价格欺诈,参与企业要严格做好参与活动商品的价格公示工作,张贴参加活动标识,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谎称商品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得有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折价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在落实补贴、优惠措施等过程中,不得增设不合理收费项目、不得将税金转嫁消费者,变相提高消费成本;不得以次充好,如将低等级能效产品伪造成高等级能效产品销售,骗取补贴;不得虚开税票造成税收流失,将发票联交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
《告诫书》明确,相关部门将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经营主体和相关消费者参与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也将同步推送至发改、税务、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还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两部门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和个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6(税务违法举报专线)等专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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