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开发商迟迟不交房

  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20 16:44:04

湖南湘江新区一群众反映: 我与长沙先导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6日订立《保利商品房认购协议》 向其 购买了房产一套, 按照认购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按约定对方应 于2023年10月前向 交房, 至今未 与我签署购房合同并交付房产 严重超期。

11月19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回复称,投诉人与长沙先导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由按揭改为一次性分期,房款尾款应于2023年8月10号补缴,实际于2024年6月6日才进行补缴尾款,期间产生滞纳金需补缴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因此该问题实质属于合同纠纷,该局建议双方能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雅丽

责编:龚雅丽

一审:龚雅丽

二审:周红泉

三审:刘建光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