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20 17:21:2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王卓如
近期,新化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追求健康的道路上,许多人寄希望于保健品专卖店中的各类产品,然而,吃了在保健品专卖店买的保健品非但不能强身健体反而可能危害生命!一些市面上的保健品没有批准文号、没有合格证书,甚至连基本的包装都没有!这样的 “三无”保健品当真能保健吗?为揭开谜团,相关部门对这些可疑保健品进行了送检,这些保健品内含有保健品中明令禁止添加的成分。
2018年,梁某在新化县城区经营了一家名为“某某性保健品专店”的店铺。刚开始,因为没有“伟哥”的进货渠道,梁某一直本本分分地经营着他的店铺。
直到 2021年10月,看到有同行因卖“伟哥”而获利的梁某开始动起了歪心思,通过在网络平台搜索“伟哥”的进货渠道,梁某认识了销售“伟哥”的刘老板,自此,梁某与刘老板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梁某也堂而皇之地在自己的保健品店销售着这没有合格证书的“伟哥”。
2022年9月,经群众举报,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梁某的店铺进行检查,发现梁某卖的“伟哥”没有合格证书,执法人员当场对梁某进行了警示告诫,并将其店内的“伟哥”全部没收。然而,梁某并未就此罢休,2022年12月,梁某再次找刘老板进货,为了规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期的抽查,梁某将“伟哥”藏起来,暗中销售。
经审查,自 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底,梁某共从刘老板处进购100余粒粒装和80余盒盒装的“伟哥”放在其店内销售,共计非法获利1500元。经检验,梁某店内销售的“伟哥”中含有保健食品中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成分。
2024年4月10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缴纳惩罚性赔偿金及罚金共计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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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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