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7:05:5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刘芬芬 邓志红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采取“法院+工商联”多元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工作获得当事人好评。
湖南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湖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6年签订了《消防安装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其小区的消防工程发包给消防设备公司施工,消防设备公司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后,双方经结算房地产公司还应支付工程款30余万元,消防设备公司多次上门催讨却碰壁,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新塘法庭干警收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新塘本土企业纠纷,于是立即邀请工商联工作人员助力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我们不是不付钱,前期的工程款我们都如期支付了,公司暂时遇到一点困难,我们也跟他讲过了,就因为这几十万块钱把我们告上法庭,没什么好调的……”一次电话挂断就再打一次,电话打不通就发短信试试,经过多次电话、短信、现场沟通,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也放下防备,打开话匣。调解员更是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法官、调解员的多次沟通下,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终于敞开心扉,同意调解。
付多少?怎么付?法官、调解员全面考虑各项因素,并综合考量双方经营压力,经过反复探讨,为双方细致地制定还款计划,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最终,双方当事人就30余万元工程款以8个月分期给付达成调解协议。一件困扰原告多时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仅用时12天,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6000余元。
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衡东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商会调解”机制的生动缩影。通过“法院+工商联”联动解纷,有效化解商事矛盾纠纷的同时,减少了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下一步,衡东县人民法院将与工商联依托职能优势,加强联动,紧密配合,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组稿: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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