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法院:创新破产审判举措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11-22 10:28:20

湖南法治报 ·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虞淇钧

破产审判工作是促进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办好破产案件是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盘活市场存量资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宁法院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模式,努力对危困企业进行辨证施治,协同推进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为市场经济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服务和保障。

“专”促破,提升破产案件质效。组建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团队,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多次组织干警参与案件集体研讨及常态化专业培训,革新破产审判工作理念,增强法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意识。主动加强对管理人的指导和督促,逐步规范管理人工作,确保破产程序公开透明,保障破产企业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协调管理人同职能部门的沟通,提高破产程序中相关事项协商解决的效率。

“活”促破,创新部门联动机制。坚持审、执部门有效衔接,理念联动、工作联动、程序联动,保障了“执转破”渠道畅通、有序,符合“执转破”条件的执行案件做到应移尽移,应收尽收,应破尽破,切实解决移不出、立不了、破不掉问题。有效化解执行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盘活生产要素、保障债权人公平清偿。

“稳”促破,助力推动重整和解。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作用,帮助暂时困难但仍有持续经营潜力的企业焕发活力。近年来,通过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人等方式,妥善办理宏某有限公司重整案件,有效化解了群体性诉讼和上访事件,盘活了闲置资产,帮助有市场价值企业获得重生。对“僵尸企业”坚持当破则破、该清则清,今年以来,推动枧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有效化解了不良债权。

“联”促破,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坚持府院协同推进破产案件办理,与县政府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涉税、社保、涉稳、财产处置等问题,实现全链条全周期联动,提升了破产审判实效。今年以来,召开企业破产府院联动专题会议6次、联席会议3次,全方位、全环节持续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运行,为高效挽救、市场主体出清提供有力支撑。

组稿:姜红玉

责编: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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