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16:06:4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梦娇)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津市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与校园治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积极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津市市检察院“玉芳姐姐法治宣讲团”的检察官们纷纷走进校园,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安全与自我保护”等主题,为师生们带来一场场生动有趣的法治讲座。并通过法治普法小视频等线上普法形式。2024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讲20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众5000余人次。
主动协助学校,防止学生纠纷升级为校园欺凌。面对校园内可能存在的学生纠纷和欺凌现象,津市市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主动作为,与学校紧密配合,加强对涉事学生的法治教育,协助学校处理学生纠纷,防止校园欺凌发生。
加强沟通交流,碰撞法治教育新模式。检察官与津市市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教师通过电话联系、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充分交流,发挥各自优势,结合法律规定及办案实践,确定教案内容、明确教学重点,以《好少年知法懂法》为主题,携手敲响法治“上课铃”。同时,学校老师不断思考,结合道法教材内容,当涉及法律知识时,主动向检察官寻求法律支持,再将法律知识渗透到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化整为零地为学生们传授法律知识。
下一步,津市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协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
组稿:马志军
责编:曾金春
一审:曾金春
二审:杜巧巧
三审:戴志杰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