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提升司法为民“加速度”

    2024-11-22 16:28:0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丁宇洋 陈洁)“真是万分感激,要不是你们这么耐心地做调解工作,这一问题还不知何时才能妥善处理。”心头事解决后,当事人陈某连声道谢。

2018年,陈先生购置了谷丰社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然而,入住后每逢雨雪天气,房屋墙面就出现渗水发霉等现象。尽管他多次联系物业维修,但霉斑依旧反复出现。问题得不到解决,2024年5月,陈先生将开发商诉至长沙市望城区法院,要求其对房屋渗漏导致的霉变进行专业修复,赔偿相关损失,同时申请对房屋墙面霉变原因及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案件受理后,雷锋法庭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发现房屋防水部分尚在保修期内,陈先生可依据合同约定直接向开发商主张进行防水修复。鉴于双方当事人沟通态度良好,有一定的调解基础,本着减少当事人诉累的想法,法官组织业主、开发商、物业召开协调会议,就房屋霉变问题进行沟通与协调。

在协调会上,陈先生表示希望尽快对墙面霉点进行修复,开发商对房屋墙面霉变原因进行了专业分析,解释了墙面发霉的可能成因,并提出了日常墙面防水维护的实用建议。沟通过后,法院干警、开发商及物业一同前往陈先生家中现场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开发商工程师对墙面霉点进行了逐一“诊断”,并承诺将按业主要求对外墙渗水部位进行修复。物业方亦表态将全力配合开发商,确保修复工作及时到位。最终,三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方案,陈先生当场撤回了司法鉴定及立案申请,承诺将全力配合开发商完成房屋修复工作。

该案只是雷锋法庭适用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获得成功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雷锋法庭在“枫桥式法庭”创建的过程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法庭窗口发放《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告知书》,向当事人细致解读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优势,促使部分当事人欣然接受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

此外,法庭与辖区多个社区开展党建结对共建,以列席社区物业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前移矛盾纠纷化解关口,探索法庭社区共同化解矛盾常态化机制。

组稿:曾雨田

责编: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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