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18:08:40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视频记者 刘帅
孕期遭不公平对待并被解雇,家庭又连遭重创。长沙市民李女士经过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但是她的孕期工资、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等仍未得到支持,她该怎么办?
2020年6月29日,李女士应聘入职湖南某公司。同年9月,她向公司报告自己怀孕。但此时,公司领导让其降薪调岗。在李女士多次提出异议后,公司于当年12月8日辞退了她。
正当她为被公司辞退而焦急时,2021年年初,李女士的丈夫又因意外事故去世。双重打击下,她开始走上了维权之路,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历经三年其孕期工资、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等诉求均未得到支持。
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周婧:她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公司辞退她也没有任何赔偿,不仅要独自抚养两个小孩,还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尤其是她母亲是残疾人,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生活极度困难。
2023年3月,走投无路的李女士来到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后者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当天即指派了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周婧:她的案情非常曲折,我们经过慎重思考后,第一时间联系长沙市检察院准备为其申请检察监督,并准备听证工作,这个过程花费了近1年时间。
2023年底,长沙市检察院受理了李女士的监督申请,并于2024年3月21日,邀请市政协委员、劳动争议专职律师、专职调解员等作为听证员组织公开听证。从化解矛盾、构成和谐劳动关系角度出发,借力听证员智慧一同释法、说理。听证会上,李女士与公司双方分歧巨大,主要集中在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期妇女的违法后果是否包含生育津贴等预期利益损失。公司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期妇女的后果仅为支付经济赔偿金。
长沙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门副主任高琴: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了减轻用人单位使用产期女工的用工负担而设立的,是国家对女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工资性补偿,其包含女工产假期间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工资补偿。因为公司违法辞退孕期女工,导致李某某未享受生育津贴兜底下的产假工资,公司存在过错。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表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劳动法》等立法本意来看,违法辞退孕期妇女经济赔偿金与生育津贴等利益损失,可以同时获得赔偿。
但女工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是必须没有断保,且由公司盖章申报,而李女士生产出院之后才发现其生育保险已被停缴,客观上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经办条件,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
长沙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门副主任高琴:法理虽然讲清楚了,但是推动起来很困难,当时我们想了很多办法。
为了维护李女士的合法权益,长沙市检察院多次联系医保中心为李女士补办生育津贴申领手续。最终,李女士与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公司向李女士支付医保中心补发的17262.56元生育津贴并另行补偿5000元。此外,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还积极争取,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9月5日,李某某收到了暖心的2万元司法救助款和结案文书。
在长沙市检察院与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的帮助下,李女士终于迎来了曙光。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条文,它背后有温暖人心的力量,让每一个坚持正义的人都能感受到公平与希望。
责编:梁原
一审:梁原
二审:杜巧巧
三审:戴志杰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