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15:44:3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丝娟)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怀化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听证会搬到了鹤城区河西街道滨江社区,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举行上门听证。会议由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烜主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当事人参加,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到场旁听。
被害人赵某某因话费返还金额问题与作为工作人员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发生争执。李某某将赵某某打倒在地,致赵某某左肱骨线性骨折及右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赵某某伤情属轻伤二级。经承办检察官审查,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归纳了案件焦点,阐明了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承办检察官还结合情、法、理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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