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16:15:5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琳)近年来,郴州北湖区鲁塘法庭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致力于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通过一系列举措将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11月12日,鲁塘法庭将审判庭搬进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对两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开展巡回审判。
某村民委员会修建公路与某建设公司签订了一份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与郭某签订了一份公路排水水沟施工协议书。建设公司、郭某按照约定进行了施工,完成了公路、水沟的修建工作并已交付使用。村民委员会因资金困难,工程款未付清,建设公司、郭某分别诉至法院。
因双方对案涉工程的工程款存在较大争议,开庭前,法官与村民委员会村支书及原告某建设公司、郭某多次进行沟通,均未能化解纠纷。考虑到两案涉及到村集体利益,为更好地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减少当事人诉累,庭审特意设置在双方当事人所在的辖区仰天湖乡政府。市人大代表赵阿凤以及村民委员会代表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同时结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经过近3小时的调解,双方就两案分别签订调解协议。
责编:李迅
一审: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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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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