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的执行积案终于结案

    2024-11-26 09:59:5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雷林 郭艳芳)18年前的判决还能恢复执行吗?判决书丢失了,怎么办?随着申请执行人邓某在执行案款收据上签字捺下手印,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06年9月,吕某将砂石倒在村公路上用于建设房屋,万某驾驶摩托车经过翻车,当场死亡。东安县交警大队认定:万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吕某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吕某赔偿邓某等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23553.4元。

判决生效后,吕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万某家属邓某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该案沉睡了10多年。近日,为有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东安法院将该案恢复执行。

承办人依据判决书上的姓名、住所地,用最原始的办法走访和查询,找到了吕某的证件号码。随后,承办人根据查询到的身份信息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财产查控,查封其名下相应财产并且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东安法院执行人员联合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及五老调解员前往新圩江司法所,经过数小时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吕某当场支付了全部执行款项。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二审:罗霞

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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