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 那就执“刑” 常德武陵区法院从严重击“拒执罪”

    2024-11-27 16:51:1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范亚娉)近日,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当庭宣判。此次案件审理依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切实保障胜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树立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2021年12月31日,本院对原告常德某医院诉被告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陈某、第三人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常德某医院支付居间费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损失,陈某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陈某不服上述判决提出上诉。2022年5月26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民事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人陈某明知公司、个人财产被法院执行冻结、扣押,且得知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乘坐飞机出行,并未向法院报告公司及个人财产,于2022年8月间以其户籍信息中出生年份登记错误为由,向户籍地公安局申请变更居民身份证号码 后,以变更后的身份号码重新办理了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并多次使用重新办理的身份证、护照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乘飞机出行。

同时,为规避法院执行,陈某将名下资金转移到其掌握的以其母亲身份开户的银行账户,并通过其掌握的母亲的银行卡、微信号将上述款项陆续用于个人消费及经营。

法院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陈某既不如实申报报告财产也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判决。法院遂对陈某作出预罚通知书,后陈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仍然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多次乘坐国内外航班出行。

此后,因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4年4月23日立案侦查,次日将陈某抓获归案。

截至案发,提起公诉前,陈某偿还16万元,在本院审理期间偿还70万。

本案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的行为,不仅体现了该院从严重击“拒执罪”的决心和态度,更是给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震耳警钟。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制裁恶意规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力度,严格履行法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刑罚措施的威慑作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胜诉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组稿:曾雨田

责编:曾金春

一审:曾金春

二审:杨湛

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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