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布多起网络餐饮典型案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28 10:00:2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近年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深受各方关注。记者今天从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长沙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办并公布了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今年2月,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线上监测违法线索开展实地核查时,发现浏阳市集里某饭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在外卖平台经营。经查,浏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审查浏阳市集里某饭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为其办理入网业务。该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21元,并处50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介绍,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6月24日,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外卖平台购买的餐品(饺子)已变质,并提供了销售订单和食物图片,图片显示饺子表面存在霉斑。6月27日,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经查,由于该餐馆6月23日将涉案食品原料放置常温保存,导致其2024年6月24日销售出去的该份涉案饺子发霉变质。该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有明确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应按照保存条件和保存期贮存。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严格执行原料控制、过程控制要求,在加工制作餐食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情形。

据介绍,今年长沙已累计检查餐饮外卖门店9517家次,针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8份,查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7起,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编:李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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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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