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2024-11-28 10:54:09
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中“法治护安人大行”的关键环节,今年9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据了解,全省四级人大同步开展了此次执法检查,五级人大代表共1.5万人次集体进站履职或参加检查,实地检查实行省域全覆盖。
报告显示,2023年以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保持“三下降”,密室逃脱等10类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出台,夜市、快递等21类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得到明确,部署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分析、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车全链条安全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九小场所”等21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也发现,我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五大重点领域和五大自然灾害风险叠加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还存在着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有差距、城乡消防安全短板比较明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比较突出等问题。为此,报告提出了提高学法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专项整治,深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聚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对策建议。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让法律法规的要求、政府部门的监管真正落实。要大力推行联合检查,做到检查结果在相关部门之间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推动部门协商,提升检查效率。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加强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避险能力。(郭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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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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