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百合地里有“枫”景

  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29 17:03:35

2024年11月中旬,龙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百合种植”引发的纠纷。

“你们要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今年种的百合可能要亏损一百多万啊!”一位百合大户在县矛调中心焦急地诉说。     

今年9月中旬,罗某之在县城某农资肥料店购买了15吨肥料,用于自己承包的一百多亩百合田。然而,不久后百合种子出现了烂果现象。罗某之迅速邀请技术人员实地查看,分析结果显示烂果可能由多种因素导致,无法确定肥料是唯一原因。但罗某之坚持认为肥料有问题,因其他百合种植户使用不同品牌肥料的并未出现百合种烂果的情况。她向店家提出赔偿一百余万元的诉求,并持续干扰店家经营。店家随即同肥料生产商及罗某之共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肥料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肥料成分和效力均合格。店家拒绝赔偿,纠纷经村、乡镇多次调解未果,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县矛调中心接到该纠纷后,迅速组织律师、农业专家等进行会诊。经联系全国范围内权威的百合鉴定机构得知,鉴定需实验培育百合种,周期长且费用需约十余万元。在了解情况后,罗某之认识到百合种子烂果与肥料的因果关系不具备唯一性,其主张难以实现。随后,店家也承认出售了临届保质期的肥料。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店家因存在一定过错,愿意赔偿罗某之6万元,罗某之也不再就此事向店家索赔。

龙山县百合种植其产量和销售居全国第一,一直是该县的特色支柱产业。百合产业发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合同争议、劳务纠纷等也随之增多。龙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落实“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化“矛盾结”,系“和谐扣”,为百合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张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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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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