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焚烧秸秆从科学设计变成无序实施

  新湖南客户端   2024-12-03 15:30:00

焚烧秸秆是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需要打通出口,尽快找到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一方面,几千年刀耕火种的传统不一定就是最佳的,如同水稻种植,历史上就一直低产,得益于现代的杂交制种技术和化肥生产,产量和品质才跃上新台阶。不能说传统就不能突破,推陈出新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技术的储备和推广体系的构建,以及认识的转变需要时间,新旧交替的矛盾在某些阶段还比较尖锐,对存在的困难要有充分估计,在实际工作中保持韧性,久久为功。

秸秆作为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属性是没有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第六十五条又明确了处置和综合利用秸秆的主体责任:产生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在权责界定清晰的前提下,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该法第九条的规定,即“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此外,该法还明确了秸秆处理或综合利用的原则和方法,也就是第十三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综上所述,法律对秸秆的管理问题作了闭环的规定,互相推诿会构成违法。管理层次清楚了,接下来是如何形成合力,共同为秸秆找出路的问题。本质上,秸秆是绿色财富而不是生态包袱,农耕年代,秸秆是主要的燃料和饲料,有些农户收集贮存后量不够,只能省着用。而到了现在,秸秆的传统消耗量减少,另一方面,伴随着种植业发展,秸秆的产生量增加,出现了更多的秸秆剩余。

为了消除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堵点,各地开展很多试点工作,也形成了不少成功的模式,当前要做的就是收集、总结,根据地形、秸秆类型、经营规模等因素,建立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库,国内发布,方便经营主体因地制宜从库中选用适合自己的“套餐”。

在秸秆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目前并不排斥焚烧方式,一是适合国情,二是成本低,操作简单。有鉴于此,有的省、市出台了允许有序焚烧秸秆的文件,就区域划分、启动条件等作了明确规定,实事求是的开了口子,既顺应民意,又是科学治污的有益尝试,值得肯定。然而,从实施效果看,部分地区重蹈了“一放就乱”的覆辙,群众只听说可以烧了,没有谁具体指导何时烧、怎么高效的烧,各自为战,无序实施,结果又烧出了较多的污染天气,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指标反弹。

正确的决策产生预期的效果,需要完整打出一套组合拳。首先是政策宣传到位。从严管理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方向没有变,绝不是“一烧了之”那么简单,而是多条路径同时打开,尽量快速、低成本消化存量秸秆;其次是构建严密的组织体系。“最后一公里”最难走,却又最关键,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前线指挥部的核心作用,督促其责任上肩,快速反应;最后是加强科学调度。气象、农业等部门在特定时期应联合办公,敏锐捕捉有利于焚烧秸秆的“窗口期”,迅速下达指令到具体乡镇,指导有序启动。

秸秆焚烧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调动千军万马取得攻坚战的最后胜利,主要依靠天赐良机和基层强大的执行力,否则,“窗口期” 稍纵即逝。要不断完善“上下一盘棋” 的工作机制,上级发挥技术优势,捕捉时机;下级提前堆拢好秸秆,闻令则动,这种上下的高效联动是致胜的根本。(作者系湖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钱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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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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