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4-12-05 10:54:59
郴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受上游重污染气团传输叠加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测郴州市环境空气质量AQI>15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根据《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郴州已于12月4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
按照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工业源管控要求。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企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
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严格执行移动源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开展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扬尘源管控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
其他污染管控要求。严格禁止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重污染应急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禁止露天烧烤,按照有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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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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