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2024-12-05 14:56:49
(原载于《湖南日报》12月日5版)
吴胜 庞海鹤 朱跃军
今年8月,麻阳苗族自治县创新项目组织建设方式,推动以工代赈项目“多、快、好、省”经验被国家发改委乡村振兴司向全国推介。11月8日,省委办公厅驻该县新溪村工作队队长范年东,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2024年全国以工代赈专题政策培训班上介绍了新溪经验。
位于麻阳西北部的新溪村,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和黄土溪水库重点淹没区,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支持帮助新溪村开展河道整治、道路硬化等项目建设。
省委办公厅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带领村支两委,对项目采取“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村民自建,呈现出村民直接受益多,项目施工进度快,工程质量口碑好,资金应省尽省的特色。
以“赈”助“兴”守初心
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还是生活富裕,都离不开“建设”二字。
新溪村申请的国家以工代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获批后,工作队认识到这是提升村建设水平一次重要契机,是村民受益一个重要途径,是村里振兴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
作为国家扶持政策,受赈者参加国家投资的基础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不但可以帮助受赈者增加收入,也可以使受赈者振奋精神,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把党和国家对经济滞后地区的关切之情传递到群众心间,把群众脱贫之后富起来的渴望落实到项目建设上。驻村工作队坚持把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实。他们带领村两委走访全村230户,结合本村石匠多、建筑工多,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经县发改局、乡政府调研考察,确定将部分河道整治、道路硬化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建设项目确定为以工代赈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吸纳本村监测户、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让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据统计,项目开工以来,先后吸纳村民群众务工64户107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56户59人,累计发放劳务薪酬123.5万元,户均增收1.92万元。项目竣工后,针对困难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每人每年发放工资8400元。
实事实办提绩效
如何把河道整治、道路硬化等民生实事办好,让党和国家以工代赈的阳光雨露直接惠及群众,让群众看得到、摸得着,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创新方式,简化项目流程,抓进度落实快。
省去招标程序,快速立项审批。在以往的以工代赈工作中,项目建设申报、审批、实施程序冗长,严重影响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振兴(2020)1675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2021)1852号文件以及湘发改西开(2023)547号文件精神,明确“对于使用中央资金的以工代赈项目,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实施的简易审批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从而解决了审批“堵点”,让立项审批走上了“高速路”。
今年2月下旬,“新溪村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作为全县储备的4个以工代赈项目之一,被列为不招标的试点项目先行实施。3月初,通过“四议两公开”村民自治程序,新溪村选举产生了13名村民组成的自管自建自用组织机构——村级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下设施工管理、质量监督、材料采购、安全监督等6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至少3人以上,分工负责项目施工。项目理事会,在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后,于3月20日签定《施工合同》,县财政专款预拨资金105万元确保不垫资,工程于3月25日正式开工。从项目选定到开工,历时1个多月,比按项目常规程序节省时间2个月。
简化流程操作,快速推进项目。根据怀化市发改委《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按照简化程序、节约时间、节省成本等原则,将传统17个环节减少为10个,分别是:定标准(两委会议通过)—出图(实用性)—估算—表决(村民代表会议)—申报(向乡政府)—公示—竞标(工价、材料等,价低者得)—实施—验收—结算。简化了申报、实施、验收、结算等流程,加快了项目进度,节省了施工时间,比传统施工效率提高了2—3倍,工程成本节约了1/3以上。项目理事长滕建佑说起以工代赈,兴奋得很:“我以前包工程,光审批就可能要小半年,搞这个从开工到竣工也才6个月,一个字,快!”
聚焦主体强意识
以工代赈既是一种扶持方式,更是一种激发群众主体意识途径,实现“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从此增强他们振兴乡村、建设和美乡村的能力。为此,工作队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确定务工群众,做到人岗相适,让村民感到“我是合格的参与者”。用能人管项目,取巧匠来施工。理事会优先选择本村有建设施工经验的能人巧匠作为施工员;从新农村建设咨询委员会、乡村能人协会、老人理事会和村内老工匠等群体中选择群众威信高、懂管理、有经验的人,推荐选举成立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项目理事会优先选择本村施工经验的能人巧匠参与施工,同时还确定采购员、保管员、报账员、档案员、监督员等并明确职责。
二是体现按劳取酬,定人定岗定酬,让村民感到“国家政策关照了我”。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务工人员,参照麻阳的用工报酬,以低于市场价20%的标准确定务工岗位及报酬(大工为240元/天,小工为200元/天,妇女为100元/天),形成定人定岗定酬方案,并在村务公示栏公示公开。对既参加务工又参加项目理事会工作的,在领取务工劳务报酬外,领取误工补助不得超过普工务工报酬标准的20%。同时,还因时因工制宜,实现科学计酬。为照顾群众“农忙”需要,采用工分制。
三是通过民主选举,成立项目理事会,让村民感到“我们是当家作主者”。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建设内容、建设方式、投资概算等进行讨论表决,当天事当天议当天决当天办,直接、切实保障工程推进快。如报账方面,由财务管理小组负责制作项目施工的物资采购、劳务薪酬的流水账目,实行账目“日清月结”,扎实做好采购物资及票据、用工考勤薪酬报表的初审初核、张榜公示、“务工组长(采购组长)、项目理事会长、村委会负责人”三方签字和报账支付,有效防止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力提高了群众务工积极性、主动性。
群众自己动手建设家园的同时还能获得一份薪酬,积极性空前高涨,务工时认真负责,实现施工过程零矛盾。为让以工代赈项目发挥更大的效益,新溪村六组群众还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将209国道至新溪村六组原规划4.5米宽的水泥路扩宽为6米,群众出行更加便利。
现在新溪村道路平整宽阔,河道修缮一新,整个村庄面貌提质升级,生活其中的村民脸上挂满了舒心的笑容。
“省委办公厅乡村振兴工作队进驻新溪村以来,村民的生活幸福指数节节高。”石羊哨乡党委书记聂建军说,特别是试点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村民在家门口就业,村里一改往日的沉静,又开始热闹了起来。
责编: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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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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