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民法院有序推进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蒋正平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4-12-05 17:56:5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5日讯(通讯员 蒋正平)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主体通过破产程序有序退出市场、退出执行程序,12月4日上午,宁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蒋艳与湾井法庭负责人蒋娅丽到湖南裕宁电子有限公司组织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财产。

管理人向法院详细汇报了湖南裕宁电子有限公司的具体管理方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承诺将认真履职,高效、快速地完成后续工作。随后,在法院与债权人代表的共同见证下,管理人接管了破产企业财产、印章、账簿和文书等资料,成功将湖南裕宁电子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顺利移交破产管理人,并完成现场交接程序,为后续开展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资产清偿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蒋艳表示,管理人应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管理人职务,仔细核查债务人资产,清理债权债务,高效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宁远法院将破解管理人“接管难”问题,保障管理人履职和破产程序顺利推进,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构建“执破融合”长效机制,推进执行程序和破产审判的深度融合,将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交互叠加、充分释放,为经营主体清出和重生提供助力和保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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