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2024-12-06 07:53:26
湖南日报12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军 通讯员 甘果 姚泽林) “李主任,太感谢您了。第一时间组织我们坐下来谈,成功达成了调解……”近日,农民工郑宏杰对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股负责人李铮说。
安化县人社局联合县司法局、法院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讼前调解。姚泽林 摄
今年9月,郑宏杰在一工地工作时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因赔偿金额与用人单位难以达成一致,11月上旬他向安化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安化县人社局联合县司法局、法院,对当事双方进行3次调解,最终双方就一次性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安化县人社局在局工伤纠纷调解室对当事双方进行纠纷调解。马强 摄
在一些工伤纠纷中,人社部门往往承担着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认定的职责。在劳动关系认定时,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申请撤销工伤认定,或通过仲裁、诉讼对赔偿责任提出异议,审理期限长、诉讼时间成本高。为帮助群众走出维权难、诉讼累等困境,安化县人社局积极作为,建立“服务在前+调解在前”机制,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牵头,增派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工伤纠纷调解大厅,联合司法部门和法院参与工伤纠纷调解,使工伤认定纠纷、行政诉讼、仲裁争议、民事纠纷等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通过“服务在前+调解在前”工作机制,安化县今年工伤案件申报数比去年同期减少26.1%。截至10月底,安化县人社局已完成工伤纠纷诉前调解13起,实现工伤实地调查率100%。
原载《湖南日报》2024年12月6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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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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