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推荐|于细节处见温度——《法治的细节》

    2024-12-07 21:42:46

推荐人:王浏维

“法治”二字,经常出现在法律条文、党的政策文件以及重要会议中。可能有人认为,法治是“冰冷无情”的文字法条,与人间烟火气似乎存在些许疏离感,但实际如此吗?罗翔《法治的细节》告诉我们:法治是充满温度、温情和智慧的

作者罗翔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等,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本书是其法律科普随笔集之一。

推荐理由

本书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等6大板块,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内容包括辛普森案、电车难题等法律基本常识和N号房、张玉环冤案等热点案件,旨在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主要思想

一、法律是对人类道德的最低要求

法律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更不是西方国家的发明创造,中国自古崇尚法律,古有管仲提出“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韩非子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等等。法律是一定社会背景下,顺应法治需求和道德标准所制定的规则。

在本书中,罗翔提到,人性本恶,而法律是对人类道德的最低要求。虽然人们心中存在道德约束,但是由于人们的三观、经历、立场不同,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也不尽一致,道德的力量是有限的,此时就必须要以法律来做补充。法治正是运用好法律这一“裁判”,在对立观点和道德冲突中寻求平衡,并以程序正义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

二、法律的内涵是尊重生命

本书提到了伦理学著名的思想实验——“电车难题 ”,面对疯子绑在电车轨道上的5个人和另一条轨道上的1个人,你是否选择拉动电车拉杆牺牲这1个人而挽救另外5个人的生命?如果不考虑伦理,仅仅从价值量化上来看,牺牲1个人或许并没有问题,但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对于生命的尊重和敬畏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没有人有权利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

在紧急情况下,我们难免要权衡利弊,但是如果没有道德的指导,权衡利弊就变成了一种功利主义,法律就失去了作为道德底线的意义。“牺牲”并非是纯粹的价值计算,而是出于当事人最朴素和最高贵的责任。比如,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他们挺身而出不是因为“他们是医生,就应该做这种事”,而是因为“他们自愿为他人奉献,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

三、法治的底线是维护尊严

法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其核心价值就在于将公平正义和尊重人权的价值观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书中讨论了诸多经典法理问题,并抛出了富有人性温情的观点,让读者更深刻的体会法治的温度。

节选案例

01. 死刑应当被废除吗?

关于死刑,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用尽一生赎罪?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作者认为,对于谋杀等最恶劣的犯罪,只有剥夺生命才能体现对被害人生命的尊重。同时,死刑也是对犯罪人的尊重,“因为只有当其认识到自己的罪错,并愿意献出生命来偿还罪债,他才重拾了作为人的尊严”。

02. 判处精神病人为什么要先治病, 再接受惩罚?

精神病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必须要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他已经无法知道对错,惩罚他就仅仅是把他作为展示刑罚威慑力的工具人。“惩罚一个人依然是要把他当做人来进行惩罚,也就是在他了解他行为意义的情况下”,这才能体现刑法对人的尊重,达到引导、教育的目的。

03. 代孕应该合法吗?

作者指出,代孕其实就是把人当成了商品、把子宫当成工具,把怀孕作为商品服务。如果人们认为一个器官类似于一个手机,只是普通商品的买卖与流通,“那人的尊严就会彻底丧失,人权保护制度也会随之崩盘。”

阅读体会

法律虽然无力改变人心,也无法消除人心中的恶念,但是充满了人性的温情与智慧,可以督促人们成为一个善良有道德的人。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内心充满阳光, 尊重他人与自我,秉持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努力为践行法治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荐人系郴州市地震局综合科科员)

责编:姚铮铮

一审:姚铮铮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