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株洲举行第11次集中兑现禁毒举报奖励仪式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2-09 19:36:2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9日讯(通讯员 张星)今天上午,株洲市公安局举行第11次禁毒举报奖励仪式,本次共奖励33案,金额达14.55万元。其中,单个案件奖励最高金额为1.65万元,7名为禁毒工作贡献显著的市民现场接受了奖励。

  株洲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傅晓峰出席并向获得奖励的市民表示祝贺,希望全市群众都能积极投身禁毒事业,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并对通过举报破案的有关人员及时奖励。

  自2016年株洲市出台《株洲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以来,全市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微信、微博私信留言等方式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积极举报。八年来,共2600多人次先后获得奖励,累计奖励金额达240万元,为全市禁毒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此外,今年全省的禁毒举报奖励办法,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最高金额由30万,提高到了50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目前,株洲市公安局公布的举报方式有5种:

  1、电话举报 举报人可以打110或者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

  2、短信举报, 举报人可以编写手机短信,发送到各级公安机关的短信报警平台进行举报。

  3、微信举报, 举报人可以关注“湖南禁毒”或者“株洲禁毒”微信公众号、微博号通过私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4、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以写举报信邮寄到株洲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或者各级公安禁毒部门。

  5、来访举报, 举报人要求当面举报的,可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获得奖励要符合,所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或关键性作用;举报的情况对破案有重大价值,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责编:龙子怡

一审:龙子怡

二审:廖义刚

三审:周小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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