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月生活补贴已到账,全省首个领取残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的收养家庭享受政策红利

陈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2-12 22:32:16

湖南日报12月12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崔贝勒 通讯员 陈曦 周良雄)“收到基本生活补贴,非常开心,这对我们家是一个很大的支持!”12日,家住浏阳小河乡的残疾孤儿收养人吴先生告诉记者,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已经于11日发放到账。吴先生一家成为全省首个领取残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的收养家庭。

吴先生和妻子结婚多年,由于妻子不宜生育,夫妻二人一直有领养孩子的想法。2017年2月,吴先生在浏阳市民政局咨询得知,可以申请把福利院孩子寄养在家庭生活,于是不满6岁的残疾孤儿姗宝(化名)来到了这个充满爱的家。

(吴先生一家三口。 通讯员摄)

“姗宝2岁住进福利院,不满6岁就寄养到我们家。相处5年,带给我们很多快乐,已经是家里不可或缺的一员。3年前,我和妻子决定收养她。”2021年10月,吴先生夫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办理了收养手续,珊宝正式成为家庭成员之一。

“我们回到老家开了小卖部,专心照顾孩子。”吴先生妻子说,自从有了姗宝,家庭热闹多了。有时候孩子去特殊学校上课了,她和丈夫心里还会感觉空落落的。

今年11月,湖南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鼓励国内公民收养残疾孤儿,促进残疾孤儿通过收养回归家庭。

《通知》所称残疾孤儿是指户籍在湖南省内0-18周岁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身患残疾的儿童,包括社会散居残疾孤儿和儿童福利机构内抚养的残疾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被收养后,可按照户籍所在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贴至年满18周岁为止。按照自愿申报原则,收养人可向被收养残疾孤儿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核通过后,从次月起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

浏阳市民政局迅速排查符合条件的对象,发现了姗宝的情况。13岁的姗宝符合新规情形,吴先生一家依规可以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姗宝很自信,简单的事都能独立完成,特别是对养父母的那份感情,让我们感受到她是被爱的。”浏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吴先生一家作为收养残疾孤儿的家庭,需要很大的爱心和勇气。新规是对他们最好的支持。”

后续,姗宝还会享受到“明天计划”医疗康复等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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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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