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12-12 12:17:40
据新华社12月12日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金融机构要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保护,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个人养老金全国推开有哪些影响?国民养老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以个人缴费为基础的养老第三支柱,将有机会让更多的普通劳动者享受到制度红利,有利于提升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持续性、包容性和公平性,有助于推进个人财富的跨期配置和社会资源的跨代际配置,在更大范围分散长寿风险、增厚社会养老财富储备,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至关重要。
个人养老金全国推开之后,市场预计将迎来历史性的政策机遇期,借个人养老金政策全国推广的东风,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围绕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多样化的养老金融需求,构建差异化、多元化产品体系,提供特色化、品质化综合服务,尤其是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的服务覆盖,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积极养老意识,厚积养老金融资金,有效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国民养老保险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覆盖广度,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自2022年11月25日至今,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已满两周年。两年来,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同时,个人养老金账户已开立超过6000万个,对完善我国养老三支柱体系意义非凡。不过,“开户热、缴存冷”,个人养老金初期保值增值功能体现不明显等问题,也需要在未来发展中不断完善。
有银行人士表示,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还存在着一些自身问题,影响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优势的进一步发挥,包括目前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同大多数普通理财产品一样,以货币市场工具、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为主,与普通产品并无不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管理人难以实际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因此也很难做到高收益。
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如何增强个人养老金对公众的吸引力?
国民养老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完善创新政策机制,重点扩大中低收入者的覆盖范围,尤其是实现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灵活用工就业人员的有效覆盖,满足不同人群养老金储备需求,并尽快打通二、三支柱,实现三支柱联动发展,支持将更多缴费灵活、安全稳健、具有长寿风险转移等独特优势的养老保险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同时鼓励参与机构发展专业性养老投顾服务。
这位负责人还建议,要严格规范机构准入标准,确保养老资金运作安全稳健、风险可控。在养老资金运用监管规则、税收优惠、组合管理、信息披露以及考核要求等方面出台更多针对性扶持政策,以支持养老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开拓创新、提升投资效率,在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好落实投资收益,实现回馈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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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缴纳的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封闭运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第二支柱职业养老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虽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总体保障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比较有限,且财政投入在持续增加;第二支柱企(职)业年金覆盖面仍然较窄,资金积累规模有限,只能满足小部分群体的养老需求。因此,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为支撑的第三支柱被寄予厚望。
长期以来三支柱发展并不平衡,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呼声逐渐高涨,个人养老为补充的第三支柱在去年迎来重磅新政。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2022年11月25日“靴子”正式落地,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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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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