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实行“四个监督”,护航农民工工资保障

李贵日   蓝山县融媒体中心   2024-12-13 09:22:52

“非常感谢县纪委监委以及人社部门的关心,我们夫妻领到了务工企业欠我们的22000元工资,真的太感谢啦!”近日,务工农民胡海祥领到企业欠夫妻俩的工资后高兴地连声道谢。

今年四月份以来,蓝山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人社局开展“回头看”核查,受理欠薪线索交办和投诉311件,已经核实办理285件,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1048.2万元;督促12个建筑企业补发农民工工资30月次,补发1046名农民工401.3万元。

农民工工资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为此,蓝山县纪委监委急农民工所急,把它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内容列入其中,督促县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实行“四个监督”,护航农民工工资保障,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

一是对拨付工程款的监督。在拨付工程款时,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人社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若存在欠薪行为,优先支付欠薪到农民工银行账户,直至审查无欠薪情况后再支付工程余款到施工企业账户。

二是对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从今年5月开始,每月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务工农民工资支付,实行实名制,直接监督到农民工个人身上,查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是监督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在取得施工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内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签订施工合同30日内开设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期间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四是对成立整治欠薪工作联合行动专班工作的监督。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工会等职能部门,从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整合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力量,集中整治欠薪问题。压实限时办结欠薪案件责任,依法启动行政处理(处罚)程序。

同时,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速裁工作机制,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将有效打通农民工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责编:黄巍

一审:黄巍

二审:杨熙明

三审:唐志军

来源:蓝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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