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发布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湖南应急管理   2024-12-16 09:30:03

为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应急管理厅提示:

一、强化打非治违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煤矿责任制,对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露头就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煤矿隐蔽工作面、故意遮蔽瓦斯、一氧化碳传感器,删除篡改监控数据、监控数据不按规定上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停工停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得因保供、经济指标等因素,降低标准复工复产;对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擅自生产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二、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持续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煤矿企业查清3~5年内生产区、规划区和其他区域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对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不得在影响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严格瓦斯“零超限”和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发生瓦斯亡人事故、瓦斯涉险事故或瓦斯高值超限的煤矿,要按规定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不具备能力的不得恢复生产。严格实施防治水“三区”管理,坚持“有掘必探”,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落实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防水害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火灾、顶板、运输事故防范措施。

三、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煤矿企业要专题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新标准,煤矿矿长每月、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对标排查整治。12月底前,煤矿矿长要组织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辨识评估报告和管控方案,并组织学习、落实管控措施。年底前,各级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对标检查,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坚决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的煤矿,严肃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有上级公司的,要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按进度完成三年行动任务

要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攻坚任务清单,查缺补漏,加快实施,对2024年重点任务未完成的,春节后暂缓复产验收。

五、强化应急处置

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切实加强应急响应,坚持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制度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制度;发生事故或险情后,要科学施救,及时按要求报送事故信息,对瞒报谎报事故查实的,依法从严查处。

责编: 吕珍

一审: 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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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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