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问:农贸市场禁用生鲜灯 | 湖南日报

    2024-12-17 07:28:17

编辑同志:

绥宁县农贸市场内的部分摊位使用了生鲜灯,而其他摊位则主要使用白炽灯或老式灯泡。请问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允许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

一居民

记者追踪:

12月9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根据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在展示商品时,使用的灯具应当符合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商品的实际状态,不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性质的判断。收到当事人的反映后,我局立即针对存在的问题,印发了《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市场开办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从事食用农产品经营,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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