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2-17 09:59:21
编者按:
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协岳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在即,湖南日报社岳阳分社联动多家主流媒体,推出“岳阳两会·奋进新征程”融媒体系列报道,展现岳阳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持“1376”总体思路,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七个岳阳”崭新篇章的铿锵步伐、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为文明养犬拴牢法治之“绳”
——《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侧记
王晓燕 赵芸
“美女,咱们在小区遛狗要拴绳子,这是文明养犬的倡议书和宣传彩页,您了解下。”在南湖某小区,工作人员正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岳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施行。这是岳阳市首部政府规章上升的地方性法规,是岳阳市“小快灵”立法的又一次成功尝试,更是岳阳市围绕“基层治理”立法的重要成果。岳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养犬小事着手,规范养犬行为,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岳阳样本”。
坚持立法为民 维护群众利益
文明养犬反映市民素质,规范管理体现政府智慧。做好养犬管理,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据不完全统计,岳阳市(含县市区)各类犬只近8万条,上牌犬只仅7500多条。
2020年,岳阳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岳阳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规范管理养犬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存在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权责未落实等问题。2023年以来,岳阳市110接报涉犬警情3000余起,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犬事虽小,但民之所望,就是履职所向。2024年初,报岳阳市委审定后,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并迅速成立立法工作专班。
“养犬管理是民生实事,事关社会治理、事关平安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立法为民,也要立法便民。”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静在云溪区开展立法调研时强调。
为确保立法质量,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各类调研会、座谈会、论证会20余次,多次召集相关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研究修改工作,梳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方案。
坚持立法靠民 践行人民民主
让立法承载民意,是立法工作者的理念,更是岳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实践。
“您认为个人养犬数量是否需要限制?”
“对于驱使或者放任犬只伤害他人的行为,您认为是否应当对犬主罚款或者拘留?”
“如果遛狗不牵绳,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应对其给予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
6月初,立法专班精心设计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15个问题,组织开展了养犬管理立法民意调查。共收集有效答卷500多份,覆盖中心城区各类型住宅小区的养犬人和非养犬人。
养犬管理立法直接关乎民生,社会各界参与热情高,市民参与度广。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既邀请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又组织省、市两级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意见征集活动,广泛充分地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法规真正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立法过程中,共收到意见建议300多条,约六成被采纳,让更多人民群众的“金点子”搭上立法“直通车”。
坚持立法惠民 突出岳阳特色
解决实际问题是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的立法导向。
《条例》共十五条,不设章节,突出务实管用,明确了政府、基层自治组织、物业服务公司、养犬人等主体的责任,对养犬登记、养犬扰民、流浪犬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制度设计,具有岳阳特色。
突出社会共管,健全收容机制。《条例》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或者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犬只收容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只均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违法养犬行为的积极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给予举报人奖励。
结合城乡实际,实行分区管理。为规范犬只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养犬分区域管理制度,即设置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制度,规定了办理养犬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以及配备智能犬牌等相关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养犬登记办理场所,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等形式为养犬人提供便利。重点管理区实行限养措施,不得饲养、携带烈性犬、大型犬等禁养犬只,每户限养一只犬只。此外,还对携带外来犬只进入本市三日以上的提出备案要求。
注重保护人权,体现人文关怀。《条例》明确规定,当犬只对人身安全产生危害时,任何人均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管理难点,设置禁止条款。《条例》针对一些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如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饲养或者放置犬只,不得放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等等。同时列明了犬只禁入场所,对遛犬牵绳、犬只乘坐交通工具、犬只进入密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清除犬只粪便等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为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设置了具体罚则,明确了执法标准,回应了群众期待。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条例》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问效于民做实做细立法“后半篇文章”,加强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助推依法规范文明养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七个岳阳”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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