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4-12-18 16:42:13
驾驶车辆在小区内正常行驶,不料天降横祸,车辆被小区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修理后找物业赔偿却遭拒绝,法院会如何认定?
从天而降的灾祸,修车费用惹争议
2023年 2 月,伍女士驾驶小车在冷水江市某小区内正常行驶,突然车顶一声异响,车辆的天窗后玻璃被小区住宅楼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玻璃受损严重。伍女士当即报警,经警察与物业公司协商,由伍女士将车辆送往长沙某服务中心维修,再由物业公司按规定赔偿。车辆产生维修费用 9000 余元,伍女士便拿着修车费用结算单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全部修车费用。物业公司却表示,案发前已在外墙瓷砖脱落处贴有提示,提醒途经此处的行人及车辆注意避让绕行,并设有围栏和警戒线,已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不应对车辆受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事发时,伍女士的车辆在警戒线外行驶。因双方就车辆维修费用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伍女士便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物业公司是否应担责?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人,对小区内建筑设施负有管理、维护的责任。虽然物业已经发现了安全隐患并张贴了告示、设置了警戒线,但伍女士驾车在警戒线外行驶仍然被坠落的瓷砖砸中,物业公司设置的警戒线并未产生作用,其所采取的措施尚不足以有效阻止瓷砖脱落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危险和损害,且伍女士在驾车过程中并未存在过错。 故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 100%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已尽到物业管理职责,只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对本案责任比例划分并无不当,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长,建筑物脱落、坠落致害的风险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小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负有日常检查维修的义务,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当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已尽到必要的管理和注意义务,依法应对外墙脱落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来源:冷水江 市人民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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