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事关集体聚餐

  长沙发布   2024-12-18 18:33:52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各类宴席、企业年会、旅游团餐等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化解群体性聚餐活动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各类宴席、企业年会、旅游团餐等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化解群体性聚餐活动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承办集体聚餐活动时应严格落实《长沙市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前5个自然日 通过“长沙市场监管”微信小程序 完成集体聚餐信息报备,报备信息应包含:聚餐时间、聚餐事由、就餐人数、供餐方式和聚餐菜谱等有关内容。

二、严禁超接待能力接单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承办集体聚餐活动时,应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和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品种、数量和顾客接待量,严禁超接待能力承接订单。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应立即调离当前工作岗位。

四、加强原料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

贮存过程中确保温度、湿度符合要求,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交叉污染。

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特别注意湿米粉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以及木耳、银耳的泡发时间,预防因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

五、加强过程管控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冷冻食品(含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在加工制作前宜采取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的方式彻底解冻,并尽快食用。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在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C以上

六、加强环境、工用具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加工制作区域及工用具区分使用的管理。

在加工制作生食类(如生鱼片、生腌海鲜等)、冷食类(如酱卤肉冷盘、凉拌木耳等)、裱花蛋糕等食品时,应严格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内使用专用的工用具加工制作。

做好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工用具的清洁消毒。

工用具标识明显,并严格区分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七、加强环境、工用具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食品留样制度的管理。集体聚餐活动中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且留样量不少于 125克 ,做好留样记录,使用专用冷藏设备冷藏存放48小时 以上

八、加强应急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承办集体聚餐活动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置。

责编:肖秀芬

一审:姚懿轩

二审:陈永刚

三审:赵雨杉

来源:长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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