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检恒心 护企远航丨湖南日报

郑雨佳 王樱洁 杜姣姣   湖南日报   2024-12-20 08:16:03

郑雨佳 王樱洁 杜姣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衡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优化检察服务措施,把准“护”的关键,做好“实”字文章,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惩治内部腐败

当好护企安商“啄木鸟”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追回这笔钱。检察机关不仅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还为我们提供防范风险的建议,由衷感谢你们!”今年7月16日,在一场公开听证会上,某公司负责人向雁峰区人民检察院连连致谢。

今年3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某变压器公司被合同诈骗案。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发现,该案可能遗漏了犯罪事实,遂向公安机关制发继续侦查提纲,明确侦查方向,要求继续深挖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就涉案项目的合同、发票、犯罪嫌疑人任职文件等逐一核对,最终补充完善了证据链,遗漏的4笔犯罪事实得以认定。

经查,2017年7月-2021年1月,谭某甲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作为变压器公司采购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与其姐谭某乙共谋,通过谭某乙实际控制的株洲某电气公司,以虚构供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侵占某变压器公司54万余元。

此前,谭某甲、谭某乙在侦查阶段仅退缴了违法所得15.4万元,退赃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检察官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犯罪嫌疑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谭某乙是从犯,也积极退赔了企业的全部损失,她家里还有患有重病的父亲需要照顾。我们拟对其作不起诉决定。”雁峰区检察院认为,对谭某乙的处理涉及企业合法权益,决定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

听证会如期召开,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谭某乙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对谭某甲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同时,针对该案所暴露问题,检察官多次到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强化员工法律意识,并就内部防控监督机制等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提升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打击涉企犯罪

织密产品质量“防护网”

今年4月,某国有企业对其合作公司交付的液碱现场取样检测,发现样品与货款结算时的检测结果存在差异。

接该企业举报后,相关执法部门扣押了一辆多次运输液碱的罐车,发现罐车内部存在用于掺水的非法改装设备。

经公安机关侦查,自2021年起,该合作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易某、付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合谋填写伪造化验单等,向该国有企业运输掺水液碱。

应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就取证方向、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在液碱中掺水冒充某知名品牌液碱多次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3000余万元,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且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了企业和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10月3日,常宁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同时,检察官向涉案企业针对性提出加强监管、堵塞制度漏洞的管理建议,帮助企业整章建制、避免损失。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保护地理标志

擦亮“三樟黄贡椒”名片

今年4月,衡东县人大常委会、政协衡东县委员会根据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关于黄贡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大力度保护我县三樟黄贡椒品牌的提案》移送至衡东县检察院。

该院随即开展“三樟黄贡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检察机关发现,邻县某食品加工厂等多个厂家在未取得“三樟黄贡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下,采购非商标核定产区的原料,生产加工成黄贡椒产品并标注为“三樟黄贡椒”,在临近县市区公开售卖,大量挤占了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份额。

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后,检察机关认为,“三樟黄贡椒”作为当地独具特色、影响力较大的品牌,存在商标使用混乱、市场监管不足等问题,未得到较好的保护。上述厂家的生产、销售行为不但侵犯了相关产业链企业权益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存在一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衡东县检察院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于9月25日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对“三樟黄贡椒”地理标志的综合保护。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即依法责令涉嫌侵权的食品加工厂停止生产并召回已销售侵权产品,同时要求销售商下架侵权产品共计435千克。

11月27日,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主管部门、衡东县三樟黄贡椒产业协会负责人等各界代表召开会议,就如何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执法监管、完善地理标志产品品质监控等方面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共谋对策。

“护好一个产品、促治一片市场、惠及一方民众。”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就“祁东黄花菜”“耒阳油茶”“西渡湖之酒”等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保护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逐步实现市域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和系统治理。

(原载于12月20日《湖南日报》第15版) 衡检恒心 护企远航-----湖南日报数字报刊

责编:吴雅敏

一审:吴雅敏

二审:彭国军

三审:徐德荣

来源:湖南日报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