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 2024-12-20 17:31:04
关注法治热点,回应群众关切。长宁区法宣办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共同推出的“与‘宁’说法”栏目继续与您相约。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增加,“帮信罪”已在刑事案件量中的占比不低。今天,长宁律师解读“帮信罪”的相关常见法律问题,帮助大家认识“帮信罪”,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
【典型案例】
2024年1月,被告人张某为牟利,明知他人让其提供银行卡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前往异地将自己名下的某某银行账户,连同密码、手机等提供给他人使用,并获取好处费。
经查:前述某某银行账户被用于收取、转移多名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共计24万余元。
2024年1月8日,被告人张某又将自己名下的某某银行账户提供给王某使用,该账户被用于收取、转移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资金12,800元。2024年1月27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处罚。
鉴于被告人张某有坦白情节,且审理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律师提醒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信罪”的,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帮信罪”被判处刑罚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此外,构成帮信罪对个人征信记录、银行业务办理、出入境等均会受到一定限制和负面影响。(资料、图片来源于长宁区司法局、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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