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诗雨 湖南日报 2024-12-20 18:24:59
湖南日报12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蒋诗雨)为切实做好我省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近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5年高考体检通知,要求 全省高考体检工作统一在2025 年 3 月 1 4 日之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州)教育考试院自行安排。 军事院校体检、直招士官体检、公安院校体能测试等由相关职能管理单位另行发文通知。
据悉,凡报名参加我省2025 年以下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包括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下同)的考生;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参加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 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等);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或免试)以及单独录取〔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物理卓越计划(北京大学)、物理攀登计划(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单招和消防单招等〕的考生;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的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西藏内地班等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需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自行组织安排,复检工作须在2025 年 3 月 28 日前完成。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仲裁申请,考生须于2025 年 4 月 8 日前到所在市(州)教育考试院提出对复检结果的仲裁申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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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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