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欣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2-22 22:48:43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黄欣然 通讯员 文天娇
“被告人郭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1月2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南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这是今年10月下旬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天心法院南托法庭加挂绿心环境资源法庭牌子之后,该法庭以“绿心法庭”名义审理的第一案。该法庭也成为长株潭城市群首家正式获批复的“绿心法庭”。
12月下旬,记者深入长沙市天心区实地采访,从一个个鲜活的案件中探访“绿心法庭”背后的故事。
创建“绿心法庭”:案件、人才“两集中”
12月19日上午9时许,从天心区人民法院驱车一路向南,20分钟后,记者赶到位于天心区暮云镇市场路的南托法庭。
法庭前坪,工人们正在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接下来法庭将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绿心法庭’更加绿色环保。”天心法院院长周丹介绍。
南托法庭管辖南托、先锋、暮云三个街道,这块区域既是长株潭绿心的核心地带,也是长株潭融城的几何中心,而且与天心经开区范围高度重合。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绿心,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环境资源案件备受关注。
聊起创建“绿心法庭”的由来,天心区人民法院院长周丹介绍,除了南托法庭地处绿心核心地带这一天然地理禀赋,更源于一个基层法院面对审判困境迸发的改革内生动力。
2018年,全省法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基层法院不再保留独立建制的环资审判庭,精兵简政的同时,环资案件散落于民庭、刑庭,缺乏专业化审判队伍、就案办案、在个案中贯彻环资理念不足等问题陆续显现。
如何破局?“我们要主动融入生态绿心保护大格局,实现案件集中、人才集中。”周丹说。
从2021年起,天心法院从全院挑选精兵强将,在南托法庭集中组成专业化环资审判合议庭,将全院环资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及涉“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案件集中到南托法庭管辖审理。
11月20日划上句号的“白膏泥案”,是法官荆钊2021年从天心区人民法院刑庭调到南托法庭后审理的第一案。
“走,去现场看看。”12月19日上午11时,记者随荆钊来到天心区韶山南路莲华村路段。
距离马路20米外有一处泉眼。正在接水的村民告诉记者,这里以前被非法开采多年。“那时水都是黄的,哪有现在这样清澈哦!”
2007年,刘某、赵某等人在莲华村租地种葡萄。2017年,他们意外发现地底下蕴藏着做陶瓷用的白膏泥,一小袋能卖好几十元,贪欲一“上头”,非法采矿就此开始。截至案发,违法销售金额达2135万元。
接手案件后,荆钊组织团队进行现场勘查、系统研究,力求将案件办成铁案,“在案件审理中,我们从海量的交易信息中发现了2名漏犯,其中一人就是11月20日受审的郭某。”
最终,涉案的18人和2名漏犯被依法判处5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至2万元不等,退缴或追缴违法所得。
据统计,2021年7月至今,南托法庭审理环境资源违法案件25起。南托法庭副庭长蔡远程介绍,随着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群众举报意识大幅提升,绿心地区生态环保成效持续提升。
有地理禀赋、有实践探索,南托法庭被赋予“绿心法庭”这一定位,在周丹看来,“是大势所趋”。
强化司法协作:将生态环保红线刻进每个人心里
“绿心法庭”创建以来,南托法庭法官李学军和同事们的最大感受是“从普通案件中挖掘生态元素的能力提升了”。
有案为证——
2021年5月,李某花165万元从某科技公司购买5台“矿机”,这种“矿机”通过执行特定算法可“挖”出虚拟货币。双方签订合同,共同获利。可左等右等,科技公司不仅未交付“矿机”,也没付给李维一分钱收益。
一年后,李维将科技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这个案件表面上是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李学军说,通过深挖发现,这种“矿机”耗电量和碳排放量极高,对环境污染很大,不能简单地判决科技公司违约,而应该判决合同无效。
“该案果断否定合同效力,对高能耗高排放亮出司法‘红牌’。”蔡远程表示,法官办案理念的转变,是“绿心法庭”创建的一大成果。
与此同时,法庭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更为紧密。
12月19日下午3时许,从南托法庭出来,记者随蔡远程、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何维,一同前往暮云街道许兴村。
一座新种了不少树木的山头上,“绿心地区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的警示标牌格外醒目。标牌背后,是法院、检察院深度协同的一个典型案件。
2021年8月的一天,许兴村村民举报称,村里严家兄弟倾倒渣土。很快,严家老大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和公司印章的方式办理渣土消纳证,并在村里违法倾倒约6750立方米渣土的违法行为败露。
虽然严家老大因此获刑,但被破坏的山林并未得到修复。2023年4月,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对天心区城管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妥善处理渣土。收到检察建议后,天心区城管局依法对严家老大罚款200元,但并未及时开展渣土清理和复绿工作。
面对这一情形,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和南托法庭一致认为,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公益修复的职责。何维介绍,今年初,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区城管局清理渣土并复绿山头。最后,区城管局投入近90万元复绿,天心检察院依法作出撤回起诉决定。
“我们要做的,是不断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让生态环保红线刻进每个人心里。”蔡远程和何维不约而同地说。
采访中,一个普遍观点认为,绿心地区是一个整体,绿心生态司法保护要避免碎片化、割裂化倾向。
周丹介绍,眼下,南托法庭正积极争取集中管辖长株潭三市生态绿心地区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一步提升环资案件办理质效。
省高院民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曾志燕表示,将绿心地区环资案件集中在专门法庭管辖,涉及环资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和“三审合一”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全省法院将“一盘棋”统筹考虑、稳步推进,不断加强环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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