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小区居民私自在住所办厂

    2024-12-23 10:22:44

日前,永州市蓝山县一市民反映称,塔峰镇金源小区居民在住所内私自办理手袋厂,且无证、无任何消防措施,生产安全堪忧,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12月23日,记者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2月20日,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该“购物袋加工作坊”,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该局执法人员还对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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