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2-24 11:07:4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4日讯 (通讯员 付晓)“衷心感谢永定区法院,依法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近日,一起再审案件的当事人覃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的好法官,正义的守护者”锦旗,送到了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丁治会的手中。
赵先生与覃女士系同居关系,2020年4月,二人为婚后生活做准备,共同购置了一套房屋,赵先生出资40万余元,覃女士出资2万余元,案涉房屋登记在覃女士名下。随后,覃女士对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21万余元。然而世事难料,二人最终分手,但双方就房屋产权问题争执不下。2021年7月,赵先生将覃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覃女士返还购房款。一审时,法院作出判决,判定覃女士需向赵先生返还购房款40万余元,房子仍归覃女士所有。此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但覃女士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购房款40万余元。无奈之下,赵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覃女士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遂对该套房屋开展拍卖并强制执行。执行完毕后,覃女士一直认为该判决和执行过程存在不公之处,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信访。
2024年11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裁定案件启动再审。再审案件的承办法官丁治会深知责任重大,第一时间翻阅卷宗材料,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再梳理总结焦点,着力找准案件的突破点。在再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很大,对抗情绪激烈、互不相让。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消除涉访风险,减轻当事人诉累,增强当事人司法获得感,承办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从情、理、法多角度展开调解工作,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倾心倾力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其互谅互让,为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奠定了基础。经过承办法官坚持不懈地调解工作,当事人最终被法官的真诚、担当、专业所感动,也终于明白了法官的“良苦用心”,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覃女士给付赵先生23万余元,房屋归女方所有,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下一步,永定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竭尽全力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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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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