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守正义 服务大局勇担当 ——绥宁法院用奋进和拼搏填写2024年工作“成绩单” | 湖南日报

    2024-12-26 07:31:25

受理各类案件4383件,结案3673件,司法质效持续位列全市法院第一方阵;案件比、多元解纷等18个考核指标均优于或位于合理值区间;27名个人10个集体获县级以上表彰……一个个沉甸甸的数字,交出绥宁法院用奋进和拼搏书写的精彩答卷。

今年来,绥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从严、狠抓落实,切实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征程上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服务中心大局

持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今年,绥宁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高效司法服务,用法治力量激发蓬勃动力。

依法推进高效能社会治理。高位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组建“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司法调解员+一名特邀调解员(村干部)”的联调团队,包村入户化解纠纷,427起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做深做实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化解涉诉信访“骨头案”28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暖企”行动,妥善审结涉企案件37件,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件29件,执行到位金额1300余万元。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对强盛五金等僵尸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审结破产案件5件。深入开展“三送三解三优”、“政法巡回专家服务团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7个。

守护绥宁绿水青山。深入推进美丽绥宁建设,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全年审结环资类案件8件,共判令支付生态资源修复费用200万余元、补植复绿3亩、增殖放流2万余尾。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在南山国家公园黄桑片区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基地,实现惩罚性赔偿与修复性司法、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

抓好主责主业

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今年,绥宁法院聚焦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期待,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做精刑事审判。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了一批刑事案件,判处了一批罪犯。铁腕“利剑护蕾”,审结了一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审结了一批相关案件。严厉惩治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了一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深入开展“衡邵地域性突出毒品问题整治攻坚行动”,依法严惩涉毒犯罪,审结了一批相关案件。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了一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做强民商审判。共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2446件。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审结婚姻家事案件524件。加大拖欠薪资案件审判力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8件,帮助农民工追回68万元“辛苦钱”。扎实开展“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行动,审结涉教育、就业、养老等民生案件123件,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464件。

做优立案执行。紧扣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全面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湖南网上法院等平台,网上立案62件,电子送达1236件,网上开庭14起,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987件,执行到位金额 1.2亿余元。拓展财产线索查找宽度,查控被执行人财产12000余次,网络冻结、查封财产3300余笔。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公布失信名单122人次,司法拘留18人,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深入开展刑事涉财案件专项执行,立案400余件,执行到位700余万元。

加强队伍建设

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今年,绥宁法院持之以恒狠抓队伍建设,在凝心铸魂中固根本、践初心,在实干笃行中强本领、显担当。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院领导班子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抽精力、挤时间认真开展个人自学,提升了执法办案、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院领导班子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46件。深入开展“四下基层”和“走想找促”活动,院领导班子围绕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走访调研27次,查找问题36个,整改36个,并建立健全管当下、立长远的规范性制度6项。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固本强基,把人才培养作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通过岗位大练兵、技能竞赛、案例研讨等实战形式,培养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一篇案例、一篇论文获评省级以上奖励。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深入整治“庸懒散”等作风突出问题,开展纪律作风检查6次,通报违反上下班纪律、乡村振兴走访不到位等问题23人次,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门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紧扣“六大纪律”主题共计开展专题研讨4次、撰写研讨发言9篇,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巩固“逢问必填”新常态,组织院领导、全体中层进行“三个规定”专题培训,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落实,全院共有效填报“三个规定”1932条,有效防止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杨章佳  郑丹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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