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8 15:21:09
李卫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创新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彰显法治文明,促进社会进步。
目前,犯罪类型结构显著发生变化,轻罪案件占比、轻刑率大幅上升,重罪下降。轻微犯罪成为犯罪治理主要对象。
今年,岳阳市中院报告中提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轻微犯罪记录封存,让刑罚惩治更加宽严有度、‘轻罪案底’不再羁绊终身”。岳阳市检察院报告也提到“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轻微犯罪治理已经被提上日程。
下一步如何做?我认为,首先要做好普法宣传的融合文章。精耕法治建设“最小单元”,创新性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网格、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普法宣讲。大力推动各场所经营者主动防控宣传,倡导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社会共识,通过展示毒品仿真品、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禁毒知识与危害”“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新型毒品类型及预防”等多方面知识,逐渐形成全社会自觉,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此外,树立从“治罪”向“治理”延伸的社会治理理念。一方面,突出轻罪治理的整体性。在党委领导、各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广泛参与下,转变执法理念,从强调“治罪”转向强调“治理”,加快构建轻罪治理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强化轻罪的治理,推行修复性司法理念。针对轻罪案件,要重建犯罪者与社会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当宽则宽,推进轻罪案件全流程分流。坚持当严则严,对于严重、性质恶劣的犯罪,从严从快,形成强大的震慑。
做实轻罪案件非监禁刑的适用,提高社区矫正质效。创新矫正手段,如引入心理干预、社会工作服务,以及运用科技手段实现个性化矫正。建立有限的轻罪记录消除制度,减少轻微犯罪对个人生活的长期影响,尤其是在就业、教育和社会融入方面,通过封存犯罪记录,给予轻微犯罪者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防止轻微犯罪记录对其亲属的不当影响。
最后,坚持多方联动,强化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的轻罪治理。发挥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帮教帮扶力量,以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服务、公益岗位、家庭教育引导等帮助涉罪人员回归社会及家庭,避免再次走向犯罪道路。发挥群众自治效能,培育健康的社区文化,推动“轻罪慎刑+社会公益服务”正向社区治理模式。通过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见和诉求,为轻罪治理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作者系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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