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微课堂③| 隔空猥亵,你想不到的陷阱

    2024-12-30 10:09:51

“触网”的孩子年龄越来越小,但他们不知道,在新奇的互联网世界中,有一些不法分子正隐藏在角落里窥探着,寻找机会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他们。网络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你一定要仔细分辨,加强防范意识,避免给网络“大灰狼”可乘之机。

案情回顾

在某个县城中学的校门口,活跃着一群摩的司机,为住得远的孩子提供接送服务。其中一名司机叫张三(化名),长得和蔼可亲,对小女生更是嘘寒问暖,格外热情,深受女生们信任。

一天,张三在搭载一名名叫小芳的初中女生时,主动询问她的微信号,说以后需要坐车可以提前预约。小芳虽然有些犹豫,但出于礼貌,还是加了他的微信。

起初,张三只是偶尔问候几句。渐渐地,他时不时以放学顺道为借口,诱导小芳聊天。眼看懵懂的小芳陷入了圈套,张三开始发送一些不雅视频和图片,并要挟小芳拍摄类似的照片和视频。小芳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和迷茫,又不敢告诉家人和朋友。幸运的是,小芳的家长发现了她的异常。在家长的耐心询问下,小芳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张三的行为,家长随即报警。

当地检察院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小芳与张三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视频资料,还原了案件的真相。张三迫使小芳发送的隐私照片和视频成为了定罪的关键证据。在审讯过程中,张三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试图以只是开玩笑为借口逃避责任。然而,检察官们深知隔空猥亵行为的危害性,依法对张三进行了处理。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检察官们还特别关注了对小芳的心理辅导,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小芳逐渐走出了阴影,她的脸上重新绽放出了笑容。

法启未来

问:什么是隔空猥亵?

答: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寻求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通过网络视频,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

问: 隔空猥亵也会被判刑吗?

答: 当然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问: 隔空猥亵没有肢体的直接接触,判刑是不是太严重了?

答: 那你就错了。在网络环境下,被告人实施的猥亵行为,虽然未直接与被害未成年人进行身体接触,但是这类行为因为犯罪主体更广、作案手法更加隐秘加上网络传播的快速与无限放大,会对被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侵害,造成的伤害更加持久和严重,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大。

问: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怎样才能避免成为不法分子隔空猥亵的猎物呢?

答: 选择合法正规的网络社交软件,实名登记认证并开启网络软件的“青少年保护模式”;切勿轻信陌生网友,不要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轻易暴露自己的地址、身份、照片、学校等信息;要特别警惕让你暴露隐私部位的要求;如果遇到以公开裸照进行要挟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寻求身边信任的人帮助。

(来源:放学后杂志)

责编:伍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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