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实施!事关参保和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4-12-31 15:54:24

注意啦!事关参保和津贴

这两项政策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01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

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 的失业人

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

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

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

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大龄领金人员

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

以个人身份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

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

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从“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列支

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

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并缴费后

可以到当地经办机构 申请领取

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发放至

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

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

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政策自

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执行至

2039年12月31日


02

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病残津贴

自2025年1月1日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

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

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

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

限,下同) 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 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

(含)以内的。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

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

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

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

员政策同步调整。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基本

养老金不再重新计 。符合弹性提

前退休条件的,可申请弹性提前退

休。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

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

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

5年以上的。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

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

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

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

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参保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5年时,病残津贴重新核算 ,按《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

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领取基本养

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

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

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

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

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 5

年的 ,支付12个月 的病残津贴;

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 上的每多

费1年 (不满1年按1年计算),

加3个月 的病残津贴。  

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

确定待遇领取地

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应在待遇领取地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

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

自恢复缴费次月起

停发病残津贴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

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

(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

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

省级人社部门建立病残津贴

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

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

能力的 ,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

的次月起停发 病残津贴。

责编:曹婕妤

一审:潘文秀

二审:詹娉俏

三审:熊佳斌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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