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2025-01-02 11:19:1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4〕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协同、创新、安全转型,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明显。到2030年,全省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美丽湖南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行差异化准入政策。严守“三区三线”,优化各类空间布局。
(二)推进区域绿色发展和协同转型。促进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长株潭生态绿心探索绿色转型发展新模式,推进资源型地区和革命老区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岳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郴州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张家界等“两山”实践基地和国省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三、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三)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生产体系。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推动煤电转型发展,加快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加快节能改造,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合理规划建设调节性、支撑性煤电。大力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撑的能源供给体系。推进区域电力交换枢纽建设,确保祁韶直流安全运行、稳送满送,加快推进“宁电入湘”、湘粤背靠背柔性直流互联工程建成投运。加快平江、安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推动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能开尽开。加强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优化发展综合能源网络,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升天然气储备输配能力。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推动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融合发展,煤炭与煤电、煤电与新能源、气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
(五)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着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十五五”期间逐步减少。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全面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能效水平。深入拓展电能替代,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
四、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六)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持续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动烟花爆竹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完善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七)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国家级产业集群,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推动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等融合发展。到203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
(八)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大力实施“智赋万企”行动,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快商贸、物流、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水平,促进“两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建设湖南“种业硅谷”,加快育种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农业工厂、智慧农场。推动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五、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九)构建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大力发展以铁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完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港口等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发展集装箱铁路进出港,实现与集装箱“水上巴士”无缝对接,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优化民航航路航线,持续拓展“长沙四小时航空经济圈”,加快建设“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主通道”和“非洲之路”。
(十)推动交通运输工具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大力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实施清洁动力、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城市新增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推进近零排放货运。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超过50%。
(十一)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既有交通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改造升级,提升新建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储电设施。推广智能网联主动式公交优先系统,提升智能驾驶产业化应用水平。加强人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六、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
(十二)推进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完善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海绵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十三)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加快建筑节能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推动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管理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
(十四)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推动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碳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效率提升。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等。
七、全面加强资源节约
(十五)加强各类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强化节能目标管理,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产品设备更新换代升级。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强化节能监察。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建立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实施粮食节约减损行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提高开采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秸秆综合利用有效路径。
(十六)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利用。全面实施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持续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推进长沙、湘潭、衡阳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规划建设一批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电子设备、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特色园区。推动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轨道交通、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装备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3亿吨左右,2030年达到1.8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八、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十七)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持续开展节能节水、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循环经济等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简约适度、遏制浪费的绿色低碳意识。
(十八)加强绿色产品供给。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加大绿色食品、绿色家居、绿色服装等产业培育力度。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推动智能技术、数字技术、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在餐饮、居住、交通、物流和商品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支持省内认证机构申请绿色产品认证相关资质,加强与国际相关标准衔接,拓展绿色认证项目供给。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引导企业开展碳足迹测算,自主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
(十九)扩大绿色消费。完善绿色产品合理定价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绿色产品消费,拓展绿色消费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鼓励通过发放绿色消费券、绿色积分、直接补贴等方式激励公众绿色消费。开展节能家电、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鼓励企业、个人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购买绿色产品。
九、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二十)强化研究能力建设。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培育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联合培养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十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深化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体。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各级政府持续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
(二十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协同攻关平台,促进先进成熟绿色技术双向转化和应用。建设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库,定期发布“三新”“五首”产品清单。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十、强化绿色转型政策保障
(二十三)全面落实现行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
(二十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探索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
(二十五)扩大绿色投资。鼓励各类资本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投资,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转型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六)完善绿色价格政策。完善电力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
(二十七)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稳步推进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完善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配额分配、交易和履约工作。推动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应建尽建”和绿证核发“应核尽核”。优化省内绿电交易组织和结算程序,全面提升绿证核发及交易质效,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强绿电、绿证与碳市场衔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在标准体系、激励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坚持系统治理,确保本地区、本领域绿色转型工作有序开展。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根据国家部署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责编:陈莹
一审:陈莹
二审:肖夜明
三审:毛晓红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