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自家熏腊肉被罚200元?回应:已退还

黄亚苹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1-03 15:05:32

新湖南记者 黄亚苹

1月2日,有网友反映,2024年12月25日,四川省广安市协兴镇金狮社区一居民在家中熏腊肉,被社区工作人员收取教育管理费200元。1月3日上午,协兴镇人民政府回应称,费用已退还并对社区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网传图片内容包括收据、保证书及200元现金。保证书上写着:“金狮社区第十组居民杨xx,因昨晚(2024年12月24日)在自己家熏制腊肉是不对的,我现在知道错了。保证今后再也不在自己家熏制腊肉了,如果再不听话,一旦发现我在自己家熏制腊肉,我愿接受任何处罚。”不过,收据上的收款单位盖章处并未加盖公章,仅有经手人的签名。

有网友反映,2024年12月25日,四川省广安市协兴镇金狮社区一居民在家中熏腊肉,被社区工作人员收取教育管理费200元。图源:四川省网络问政平台

1月3日,协兴镇人民政府在四川省网络问政平台回复:2024年12月24日晚上10时许,市、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时发现金狮社区10组一村民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工作人员接到通知赶往现场制止。为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金狮社区根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对其收取了教育管理费200元,事后,因该村民再未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已于2025年1月1日上午9时30分将200元退还给该村民。

回复中还提到,协兴镇已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各项工作,将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也请广大网友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1月3日,协兴镇人民政府回复内容。图源:在四川省网络问政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2月5日,广安市人民政府曾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提到在广安主城区周边设置5处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熏制点,实行环保熏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范围包括城南片区、城北片区、协兴片区、官盛新区及广安经开区(含枣山片区)等城市建成区;凡违反通告规定,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违规开展熏制活动的,由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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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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