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购进、使用“肉毒素”,长沙一医美机构被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1-06 14:52:3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段臻)日前,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十起民生守护行动典型案例。其中,该市雨花区一家美容机构购进并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的注射A型肉毒毒素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反映消费者在长沙容妍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雨花医疗美容门诊部注射A型肉毒毒素后出现中毒症状。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迅即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冰箱冷藏室存放有已开封无中文标识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1瓶、溶脂酶29瓶,且不能提供合法购进渠道及相关凭证。经查,2024年1月至6月,该机构陆续从个人手中购进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并在医美诊疗项目中以注射的方式使用到患者身上,导致多名患者不同程度出现肉毒毒素中毒不良反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是一种神经毒素,主要应用于医疗美容,被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其生产、销售、运输、使用过程有严格的管理要求,必须专人保管、发放、登记、按规定适应症、规定剂量使用,并全程可追溯。医疗美容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肉毒毒素采购储存使用,确保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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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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