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倜 湖南日报 2025-01-06 19:26:18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许娟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已实施《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1月6日,湖南日报记者采访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异地就医流程、备案登记等相关问题予以再梳理。
结算按照“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流程开展
通俗地说就是,第一步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第二步参保人选择异地联网定点机构进行就医购药,第三步参保人以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码)作为就诊凭证异地就医。
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流程与以上基本一致。省内异地住院还支持以身份证作为就诊凭证。
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备案类型更科学、备案流程更便捷
目前,参加基本医保的异地就医人员基本涵盖了异地就医各类人群,总体上可分为两大类:
一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参保人可以签署个人承诺书方式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备案。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在6个月内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参保人未履约的,执行未备案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参保人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异地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异地备案登记“即时生效”。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除大厅受理等线下渠道以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湘医保”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省内异地就医可通过“湘医保”APP、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统筹区本地政务服务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通过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以“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为原则支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简单地讲,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参保人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地区就医的,应当持卡(码)联网结算。但是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办理材料为:一是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二是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或电子发票),三是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四是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印章)。
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伤害就医的还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无第三方责任的应填写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审核表;急诊抢救还应提供急诊抢救相关记录,如项目清单中抢救、重症监护项目或病危通知书等。
责编:李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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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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