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01-08 10:18:32
帮人办几张卡,看似能轻松赚钱,实则可能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2020年12月,被告人于某提供以王某身份信息注册的某公司对公账户及两个U盘给陌生人转账,从中获利5800元。经查,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该公司对公账户共流入资金27万余元,已查明诈骗资金15万余元。2023年1月,被告人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银行账户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归案后,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缴赃款,取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于某非法所得人民币5800元,予以没收。(来源 河南商报)
责编:曹晓林
一审:曹晓林
二审:喻志科
三审:熊佳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